济南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济南是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大省–山东省的省会,位于山东省中西部,是全省的政治、经济、科技、文化中心和重要的交通枢纽。济南具有2000多年的历史,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,中国原始部落的首领–舜(约公元前22世纪)就诞生与生活在济南一带。济南东郊的城子崖是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以黑陶为标志的龙山文化(距今4600-4000年)的发现地,这里发现了中国最古老的城址约20万平方米。作为城市,济南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。济南文物古迹众多,有舜文化遗址(公元前22世纪)舜耕山,有先于秦长城的齐长城(公元前3世纪),中国最古老的地面房屋建筑–汉代孝堂山郭氏墓石祠(公元前1世纪),中国最古老的石塔–隋代柳埠四门塔(公元7世纪)和被誉为”海内第一名塑”的灵岩寺宋代彩塑罗汉(公元11世纪)等。济南自古素有“泉城”之美称。尤以趵突泉、黑虎泉、五龙潭、珍珠泉四大名泉久负盛名,自古就有“家家泉水,户户垂杨”之誉。济南拥有的泉水之多,流量之大,景色之美,独步天下。这些泉纵横分布,错落有致,既有趵突、黑虎、珍珠、五龙潭四大泉群,又有郊区泉群,誉称72名泉.趵突泉为72名泉之首,泉水分三股而淌。泉北有宋代建筑“泺源堂”,西南是明代建筑“观澜亭”,池东为“来鹤桥”,桥南立木牌楼,横额上书“洞天福地”、“蓬山旧迹”。清高宗乾隆南下游览,观趵突泉后大为兴奋,当即题“游湍”,封“天下第一泉”,留《趵突泉游记》石刻碑文。